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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员雇主将平等协商签订工资协议

2010-08-10 10:01:32来源:福清新闻网  作者:记者 陈希龙 实习生 陈旭聃

  福清新闻网8月10日讯(记者 陈希龙 实习生 陈旭聃)  8月5日,我市开办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。市领导高国富、陈建文参加开班仪式。

  开班仪式上,福州市总工会民管部部长孔令宏就什么是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、为什么要协商、如何协商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。

  市委常委、统战部长、总工会主席高国富在开班仪式上指出,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创建和谐企业的需求,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,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。参训人员要认真学习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相关业务理论知识,联系工作实际,努力推动我市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顺利开展。

  据了解,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(雇员)代表与企业(雇主)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、工资分配形式、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,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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