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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辞职未获准 走人之后领工资

2010-06-17 08:44:25来源:福清新闻网  作者:记者 陈钦祥

  福清新闻网6月17日讯(记者 陈钦祥) 日前,小郑等10多名某酒楼员工向记者反映,因工作不开心,他们主动辞职,可老板却以需招到人才能离职为由不给批,后来他们就走人不干,酒楼方就以未“打招呼”离职为由拒发工资。

  小郑介绍说,去年11月份,他到西区一酒楼当服务员,月工资900元,包吃住。可干了两个多月后发现,酒楼方面很苛刻,自己经常被扣钱,今年2月初,他为此提出辞职,可老板却以等待酒楼招到人才能离职为由拖着不批。“几个月来,我工作很不开心,无奈之下我就走掉不干了。”小郑曾找到酒楼负责人欲结算工资,对方却以辞职“未打招呼”,拒发工资。

  该酒楼王姓负责人称,12名辞职员工中,有10名员工未“打招呼”走人,属自动离职,工资不会付。“不少员工都是干几天就走人,签订劳动合同并不现实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
  对此,福清宽达律师事务所陈纪豹律师表示,虽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,但双方已经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,因此雇方应该无条件结算工资。“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员工离职未提前‘打招呼’,法律上并无规定员工需承担什么后果,而用人单位从一开始就没有跟员工签订书面合同,员工还可以领双倍工资。”陈律师说,如遇此问题,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,拿回工资。

  近日,小郑致电记者称,酒楼方面已跟他们协商清楚,结清了工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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