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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禁烟行动在即 呼吁烟民自律响应

2010-04-19 08:32:12来源:福清新闻网-福清侨乡报  作者:记者 何华清 林金玉

《医院禁烟牌下 烟民吞云吐雾》追踪报道 医院禁烟行动在即 呼吁烟民自律响应

  本报4月16日《医院禁烟牌下 烟民吞云吐雾》一文对医院内吸烟的种种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后,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纷纷致电报社新闻热线或向编辑、记者畅谈对医院禁烟的看法。大家普遍认为,医院作为问诊袪病的场所,应该成为无烟区。一个文明的城市,应该对公共场所实行禁烟。

  市民:让病人受到“烟熏”的伤害,是不道德的行为。阳光锦城住户许女士:我的心脏不好,最受不得烟味的刺激,在医院的时候,往往还没开始治疗,就要饱受 “烟熏”的折磨。吸烟危害健康人所共识,烟民们不惧危害吸烟本是自已的事,但是当着别人的面吸烟,尤其在医院这个特殊的场所,让病人被动吸烟就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。报纸关注医院内吸烟现象非常及时,说出病人的心声,应该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创建无烟医院。

  市疾控中心主任林茂祥:公共场所吸烟渐渐由道德行为上升到法律范畴。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,全球范围内已有大量流行病学研究证实,吸烟是导致肺癌的首要危险因素,烟雾还会引起环境的污染,加深加快疾病的发作等等。福清癌症病人居高不下,医院内禁烟应该首当其冲。许多文明国家早就严禁公共场所吸烟,公共场所吸烟渐渐由道德行为上升到法律范畴。

  卫生部门:正在草拟“无烟医院”的标准及创建试点医院。市卫生局张宏峰副局长说,创建无烟医院是今年我市卫生医疗系统改善就诊环境的重要举措,我们正着手草拟“无烟医院”的标准及创建试点医院,要求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各下属事业单位、卫职校及市级六大医院年内均要达到“无烟医院”的标准,到2011年,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均要创建“无烟医院”。

  市文明办:无烟医院应成为我市公共场所实现禁烟的突破口。市文明办唐英俊副主任说,现在正在进行的《市民文明公约》修订工作中,社会各界代表建议把“公共场所禁烟”写入文明公约,市文明办下一步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,在有条件的医院、酒店、车站、影院等公共场所开展禁烟试点工作,把市区几所医院作为我市公共场所实现禁烟的突破口。

  市爱卫办黄尚元主任:公共场所禁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必考内容之一,省级文明达标城市要求会议室、办公室、电梯、公车、医院等公共场所无当众吸烟现象,今年是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复评年,公共场所禁烟应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来,希望每个人都自觉参与到公共场所的禁烟行动中来。

  相关链接—— 吸烟的危害

  香烟燃烧时所产生的烟雾中至少含有2000余种有害成分,其中如多环芳烃的苯并芘、苯并蒽, 亚硝胺、钋210、镉、砷、β-萘胺等有致癌作用, 香烟烟雾中的促癌物有氰化物、邻甲酚、苯酚等。吸烟时,香烟烟雾大部分吸入肺部,小部分与唾液一起进入消化道。烟中有害物质部分停留在肺部,部分进入血液循环,流向全身。在致癌物和促癌物协同作用下,损伤正常细胞, 可形成癌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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