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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力车闯祸按机动车标准定责

2009-11-09 00:35:08来源:福清新闻网  作者:林明

  最近,市民林先生很郁闷——商家声称他购买的燃油助力车不需要上号牌,不需要办理任何证照就可以直接上路了。可日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,交警部门认定林先生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,需按机动车标准进行事故责任认定。

  林先生告诉记者,日前,他开助力车行驶在龙山路段时,不慎撞倒一名中年妇女。之后,交警部门在查阅了他的机动车资料后,告知他为无证驾驶机动车辆,要按机动车标准进行事故责任认定。当时,林先生就懵了,因为他在购买助力车的时候,商家就明确告知他,助力车属于非机动车,是不需要办理任何证件的,怎么自己一转眼就成了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呢。

  对于林先生的疑问,一位司法界人士告诉记者,市面上的许多燃油助力车实际时速都超出50公里,排气量也大于50毫升,这种车应为轻便摩托车,属于机动车的范畴。依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机动车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。如果不上号牌,发生交通事故,在定责时,会按照机动车来进行定责,而且承担的责任更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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