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”倡议书

2020-05-16 16:20:33来源:福清市文明办

 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:

  福清素享“海滨邹鲁、文献名邦”之美誉,是一座具有深厚人文积淀的千年古邑,也是一座崇德向善、和谐宜居的活力新城。当前,福清正举全市之力,致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这离不开每个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。文明建设,交通先行。遵守交通法规不仅是个人修养的体现,还是对法律的尊重、对生命的敬畏,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的体现。为此,我们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:

  01坚持模范带头,传播文明风尚。

  全市公职人员、村(社区)干部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社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,要积极走前头、做表率,带头遵守交通法规,自觉做到文明出行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者、践行者、推动者。

  02坚持文明行车,筑牢安全防线。

 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要严格遵法守法,坚决杜绝无证驾驶、酒驾、醉驾、闯红灯、超员超速行驶;不随意变道、加塞,不恶意别车、鸣喇叭;不违法停车,车窗抛物;遇行人在斑马线上通过时,请停车礼让。非机动车驾驶人员(特别是快递、外卖人员)要走非机动车道,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,不闯红灯,不越线停车,不逆向行驶,不乱停乱放。

  03坚持文明出行,摒弃交通陋习。

  广大行人要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,时刻注意交通安全,不闯红灯,不乱穿马路,过街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,不翻越隔离护栏。乘坐公交车时要文明乘车,自觉排队候车,按顺序上下车,不争抢座位,不躺卧座椅,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者让座,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。

  与文明同行、让道路通畅。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,交通文明是展示福清文明形象的一扇重要窗口,让我们携起手来,从每一个细节做起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有序、畅通的交通环境,为加快新福清高质量发展、争当省会新跨越排头兵添砖加瓦、贡献力量,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和谐、生活更加美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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