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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民不惜命的鲠臣余甸

2011-03-21 10:17:59来源:福清新闻网  作者:俞达珠

余甸画像

  清康熙五十四年(1715年)八月,四川江津县县衙门前集有数千县民向知县大人请愿,请求县官余甸释放被扣押的年羹尧派来催征钱粮的特使。余甸为了减轻百姓的额外负担,不惜官运前途和身家性命,扣押了横行不法的权臣年羹尧派来的爪牙,而县民们反而向父母官请求释放崔征钱粮的恶吏,这是为何?事情的来龙去脉得从余甸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说起。

  余甸,原名余祖训,子仲敏,号田生,福清县化北里玉石村人。清康熙四十五年(1706)中进士。在等待吏部送派任职期间,应了福建巡抚张伯行的聘请,主持福州鳌峰书院。张伯行敬重余甸的人品才学,以宾师之礼相待,遇有不决的难事,都向余甸请教。余甸为报知遇之恩,都竭诚地为他谋划献策。因此,他们之间不仅是上司和下属关系,更是以诚相待的挚友。他们的友情在福州,一时传为佳话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  康熙五十三年(1714)朝廷选调余甸为四川乡试主考官,他在主持考试中,拒绝请托,不受贿赂,发榜时,榜上有名的都是真才实学的名士。他因此深受四川各界士民的称颂,也因此很快被朝廷实授为四川江津县知县。接到任命时,许多好友却劝余甸不可受职,理由是,当年他主持鳌峰书院时,福州知府周某本有升迁机会,刚好逢遇父丧,按礼制应辞职回家守孝三年。但周某贪恋功名利禄,不愿离职,想请求巡抚张伯行出面向朝廷建议让周某“夺情”(由皇帝下旨特准留任守孝,不用辞职回乡守制)。张伯行不准所请,周某怀疑是余甸在张伯行面前说坏话,因此怀恨在心。此时,周某守制三年期满,出任四川重庆知府,而江津县乃重庆府辖县,周某刚好是余甸的顶头上司。对此,余甸坦然面对,何不畏惧,只带一个仆人,走马上任。他在职忠于职守,每天按时上堂理案,亲自接待和审理百姓投诉的各类案件。案情简单明了的,就当堂立决,从不拖拉。政务闲暇时,就召集当地读书人,和他们一起诵文说经,讲解性理,以孔孟之道教化当地士民。所征收的赋税,一一造册登记,直接纳入地方国库,丝毫不入私囊。他的勤政及廉明无私的作风,传颂四方,深受万民称颂,也感动了知府周某,从此他消除了因误解而积怨的心里,对余甸特别敬重,两人之间的关系也自此融洽起来。

  就在这时,担任四川巡抚之职的权臣年羹尧受命平定青海的叛乱。他乘机以“平叛”之名对四川各州县加派正额以外的赋税,中饱私囊。四川各级官吏明知年羹尧以权谋私,但畏惧他的权势。他的父亲年遐龄、长兄年希尧都是康熙皇帝倚重的宠臣。因此,各州县对年的加派征收钱粮,都惟命是从,只是苦了四川的百姓。就在这风口浪尖上,余甸挺身而出,顶住年的非法征赋行为,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  此前,年羹尧已三次行文到江津县,要求按他的指令加征,都被余甸置之不理。这次年羹尧特派亲信吏员,持年的亲笔手令,以为这样可以加大力度以震慑余甸,哪知余甸依然不为所动。年的特差到县衙,余甸闭门不见,从早晨等到中午,年的使者不耐烦了,大吵大闹。余甸一怒之下,传鼓升堂,下令衙役把年的公差押上堂来,可是衙役们面面相觑,不敢动手。余甸不得已亲自动手,把使者按到在地。这时县丞和主薄等吏员出面劝阻,说大人为民不惜一官,自是我等楷模。只是年大人乃以平叛之名加征,拒不从命,已是违抗上司,若再惩办公差,事情闹大了,非但无济于事,连大人的前程和身家性命,也会有不测之祸。余甸正在气头上,根本听不进这些劝告。连发六签,下令衙役对年的差役动刑。围观的县民见势不妙,大呼“大人不可”。其中有年老的县民数十人上到公堂,蔽护使者,并哀告说:“大人,你不惜丢了一官,这不难,但我等百姓自今以后就失去一个好的父母官的庇护,赤子无依呀,大人。”余甸被众县民的求告所感动,最后放了年羹尧的使者。但年的使者不肯离去,气势汹汹地向余甸要回年羹尧的亲笔手令。余甸毫不客气地对使者说:你可还报大人,我余甸在此闭门等待年大人向朝廷报请对我的处罚,但大人的文书,我已托人送交我的好友收存。言下之意,年羹尧违法额外加征的证据在我手里,看你敢把我怎么样?年的使者无可奈何,悻悻地离去。

  江津事件,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。消息传到京城,震动朝廷。年羹尧听了使者的禀报后,无可奈何地说:“此民所戴也,斥之伤众心。不去,百城玩令。”意思是说,处分他,犯了众怒,不处分他,其他各州县都向他学习,那么加征的命令就无法执行。最后只好想法把余甸调离四川。刚好此时吏部要选调京官,年羹尧就把余甸推荐上去。经吏部考核后,余甸被任命为负责考核官吏的吏部考功司主事。主要是负责考核各级官吏政绩的主官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  在考功司任职两年中,余甸忠于职守,事事亲自办理。不使奸吏押手以售其奸。考核官吏的文书档案锁头,他亲自收藏。在考核官员政绩时,有权贵和富豪行贿请托,他一律拒绝。当时的吏部尚书张鹏翮和侍郎汤右曾,为官还箕清廉刚正。但在行事有不当时,余甸依然与之争执,决不退让,时间一长,他们也开始讨厌余甸的执拗。余甸感觉到事事难办,就力求辞职。平日贪赃枉法的胥吏,听到余甸请求辞职的消息后,高兴地告诉行贿者说,请你们稍待数时,等余甸辞职离去后,你们的目的就可实现。余甸听到议论后,就把考核有劣迹的官员的档案材料开列出名单,捧到吏部尚书面前,说这十几个不能重用的官员,必须上奏皇上,不然的话,会被蒙蔽重用,贻误国家大政。吏部尚书张鹏翮答应他的要求后,余甸才把辞职报告给张鹏翮,离任回乡。

  余甸回乡后,适逢父丧,在家守孝三年。三年服满,他依然守在父亲墓旁的草庐。这一行孝至笃的行为,传颂四方。特别在士子中传为佳话,他们说,余甸“为臣尽忠,为官爱民,为子行孝”,是一个至诚的正人君子。河道总督陈鹏年感叹说:当今世道,很难有豪杰之士和趋死不顾利害的人。侍郎方苞说,余甸就是这样为民不惜命的人。于是,陈鹏年向朝廷举荐,余甸被起用为山东济宁道道员。道员是布政使之下、知府之上的高级地方官。百姓一听到余甸来任职,平日有怨无处投诉的人,纷纷向他告状。此前巡抚和按察使审理不公而曲判的案件,被告不服又无处申诉者,这时听说余甸是明断是非的清官,就向他申诉。经审理后,余甸认为是巡抚和按察司判得不公,就向上司反复申列,必得纠正乃止。这样,就难免得罪许多上司和同僚。[!--empirenews.page--]

  雍正元年(1723),陈鹏年卒,齐苏勒接任河道总督。平时被余甸所得罪的官吏,因有陈鹏年在,他们不敢动。陈鹏年一死,他们纷纷向齐苏勒诬告余甸“治河不力”。齐苏勒不明真相,就向朝廷弹劾余甸。济宁百姓闻知后议论纷纷,恰好此时齐苏勒坐船巡视河务至济宁,数万百姓手举供香,齐列河沿,要求齐苏勒上岸。当齐上岸后,百姓四方围拜,齐声高呼“还我余公”。齐苏勒见状大惊,就对众人说,我一定会还余公一个公道说法。可是民众们边哭泣边说:“我等草民愚昧,不见余公,我们决不回去。”齐苏勒无奈,只好当着万众的面,写了为余甸辩诬的奏本,并对天发誓说,定会上奏皇上。至此,万余民众才散去。当他们离开时,手中扔下的香火,堆积成一座小山。

  雍正皇帝接到齐苏勒的奏折后,下旨召见余甸,详细地查询事情的来龙去脉。当余甸退出后,雍正对执政大臣们说:“朕又得一直臣矣!”接着提升余甸任山东按察使。在任一年多,他因山东是孔子的家乡。因此在施政方面,坚持“崇礼教,轻刑罚”,对无衣无食的穷苦百姓,在商人交的商税中抽出三分之一接济他们。一年后调入京城,任顺天府丞。后因手下属吏犯了错误,余甸被敌政攻讦,除名回乡。年七十二岁,卒于家。

  《清史列传》列余甸为“循吏”,对他的评价是:“甸刚方清简,以儒术饰吏治,直声震天下。文章书法,亦冠一时。殁后,所历官地,父老闻之,皆群聚哭祭奠焉。”他还慧眼识人才,康熙五十三年任四川乡试主考官和康熙五十七年任礼部同考官,所取邹宾和汪应铃,后来这两人都中了状元。一生所著有《千卷楼集》、《入蜀集》、《出蜀集》、《田生文集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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