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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宋状元黄定

2017-04-05 10:01:28来源:福清新闻网  作者:曹于恩

  (作者:曹于恩)黄定(1130—1198年),字泰之。一都镇一都村人(1958年划归福清管辖)。南宋乾道八年(1172年)状元及第。他是南宋初四劾秦桧而名震当世的监察御史黄龟年(永泰县城虹井街人)的堂侄孙。

  黄定自幼生长在偏僻的山沟乡村,家境清贫,幼年就痴志勤学,苦读经史。28岁获得补太学生资格,升入浙江临安国子监求学。乾道七年(1171年)他从太学考取“预荐”(准予次年参加春闱考试)的资格,乾道八年参加会试。在当时孝宗皇帝亲自面试策问中,他针对金兵压境、边陲危机,南宋偏安江南的局势,大胆请求皇帝振作精神,中兴宋室。要求皇上不可偏听偏信,要经常倾听群臣的中肯意见:一国之君,要虚怀若谷,朝乾夕惕,才是有知人之明的圣人。因他陈词恳直,胆量过人,深受孝宗皇帝的赞赏,当即批擢为第一名进士,即状元及第;但因当时边境日渐吃紧,局势不安,以文职出身的他,只授予大后方的广东潮洲知州之职。

  黄定在广东潮洲任职期间,为政廉明,处处体恤民间疾苦,敢于铲除弊政,曾实行拨官田为学田,以襄助府学中寒士,深得人民爱戴。离职后,潮州人民为纪念他功绩,把他祀于州祠中。后来,他被提为直显谟阁广东提举学事司,掌管所属州、县教育行政;不久又被提升为京都国子监祭酒(相当于现国立大学校长职务)。他一生献身于教育,精心培养英才。正当事业有成时,终因辛劳过度,精力衰竭,乞休回故里养病。晚年他过着田园诗人的俭仆生活,后病逝于一都家乡,享年69岁。葬在一都龙屿下倪山。

  黄定工于词,作有《文集》二卷、《凤城词》一卷,都已失传;而所写的《龙屿协济庙记》因载在历朝县志中遂得以流传至今。《中国文学家大辞典》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中,均有他的传略。

  他儿子黄自求,监举出身,淳熙十五年(1188年)补迪功郎大理寺丞(掌管司法审问的官),累官至潮州知州,称为贤守,与其父齐名,祀于名宦祠。

  黄氏宗谱记载黄定三首诗词:

  一、题山寺

  古刹云深去路赊,

  来分僧钵共生涯;

  依稀地草成春梦,

  容易江梅老岁华。

  长铗悲弹三尺雪,

  短檠空落五更花;

  夜来风雨催归急,

  为报河阳令尹家。

  这首七律诗,是黄定未魁之前依山寺读书时触景生情而作。他长期与和尚共同生活、励志攻书,叹韶华之易逝,岁月之流年,长铗悲歌,慕冯驩之知遇于孟赏君,不知何日能得到河阳令尹大人的青睐呢!此诗情景交融,实为佳作。

  二、鹧鸪天

  贺汪学士诞辰

  盖世文章万选钱,

  清明平步百花砖;

  大开紫府瑶台宴,

  正是橙黄桔绿天。

  金烛里、玉堂前,

  翰林原是武彝仙;

  雍容草罢明堂奏,

  留此天香作寿筵。

  宋孝宗时,汪应辰(1118—1176年)当时以端明殿大学士出知平江府(今江苏无锡),他乃闻名当世的神童,“五岁知读书属对,10岁能诗,未冠(未达16岁)首贡乡举(解元),18岁中状元及第”;因而深为宰相赵鼎所器重。后因得罪秦桧,贬为建州(今福建建阳)通判;所以诗中“翰林原是武彝仙”,指汪学士在建阳郡属的武彝山优游生涯胜似神仙。秦桧死后始召回朝,累官至吏部尚书。他为人“刚方正直、敢言不避、中贵多侧目”(《中国文学家大辞典》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),却为时人所称重。时值汪学士50寿诞,黄定在临安国子祭酒任内撰词祝贺。这首词,作者以雍容愉快的心情来庆贺汪学士一帆风顺,平步青云的非凡际遇,也表达了作者对之无限敬仰与羡慕之情。

  三、自题

  取得骊龙第一珠,

  还依僧寺卜贫居;

  青山入眼不干禄,

  白发满头犹著书。

  东涧野香添碧藻,

  南园夜雨摘秋蔬;

  月明扫石焚香坐,

  讳却都无担石储。

  诗记事言志,是现实生活的反映。这首诗是黄定暮年辞官归乡,告老林下生活的写照。他不甘寂寞,满头白发犹著书留世;他无官一身轻,满眼青山红叶,欣赏那东涧野香、南园夜雨,白日荷锄园林,夜晚扫石焚香,表现了隐居的乐趣。过着田园生活,怡然自乐。诗意近似五柳先生的闲情逸致,笔调是十分轻松愉快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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